减灾•国际减灾日和国际减灾十年 (摘自:新华网) |
“国际减轻自然灾害十年”国际行动纲领首先确定了行动的目的和目标。行动的目的是:通过一致的国际行动,特别是在发展中国家,减轻由地震、风灾、海啸、水灾、土崩、火山爆发、森林大火、蚱蜢和蝗虫、旱灾和沙漠化以及其他自然灾害所造成的人命财产损失和社会经济的失调。其目标是:增进每一国家迅速有效地减轻自然灾害的影响的能力,特别注意帮助有此需要的发展中国家设立预警系统和抗灾结构;考虑到各国文化和经济情况不同,制订利用现有科技知识的适当方针和策略;鼓励各种科学和工艺技术致力于填补知识方面的重点空白点;传播、评价、预测与减轻自然灾害的措施有关的现有技术资料和新技术资料;通过技术援助与技术转让、示范项目、教育和培训等方案来发展评价、预测和减轻自然灾害的措施,并评价这些方案和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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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灾害对人类造成的危害是巨大的。根据国际红十字红新月联合会最近发布的世界灾害报告,2004年全球共发生自然灾害719起,全球受灾总人数达1.46亿,经济损失大约在1000亿美元至1450亿美元之间。今年以来,世界各地频频遭遇强地震、强飓风、强风暴等多种自然灾害,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估计,南亚地区10月8日发生的大地震,仅巴基斯坦的死亡人数将达到4万,有2.5万人流离失。 气候变化导致厄尔尼诺、干旱、洪涝、风暴、高温天气和沙尘暴等各种自然灾害发生。为减轻气候变化给人类造成的影响,1992年5月22日联合国政府间谈判委员会就气候变化问题达成《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这是世界上第一个为全面控制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的排放,以应对全球气候变暖给人类经济和社会带来不利影响的国际公约,也是国际社会在对付全球气候变化问题上进行合作的一个基本框架。1994年3月21日公约正式生效。截至2004年5月,公约已拥有189个缔约方。《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生效后,缔约方大会每年召开一次,世界各国努力寻求应对气候变化的新战略。1997年12月,149个国家和地区的代表在日本京都召开《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第三次会议,经过紧张而艰难的谈判,会议通过了旨在限制发达国家温室气体排放量以抑制全球变暖的《京都议定书》。议定书规定,所有工业国家应把导致气候变暖的气体排放量从1990年的水平减少5%。截至2005年8月13日,全球已有142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京都议定书》,该议定书于2005年2月16日正式生效。
面对自然灾害的侵袭,许多国家也纷纷采取应对措施。中国政府响应联合国的减灾十年倡议于1989年4月成立了国家级委员会——中国国际减灾十年委员会,并取得了显著成就,初步形成了全民综合减灾的运行机制和工作体制。美国1964年遭受过海啸袭击,随后迅速建立了海啸预警机制。1965年起,美国倡导成立太平洋海啸预警系统,由美国、中国、日本、澳大利亚等26个环太平洋国家参与。 |